根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等有關規定,建設單位于2025年12月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建設單位于2026年1月14日組織驗收組踏勘了建設項目現場,對驗收監測報告進行了審查,提出了驗收意見。為更好地做好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現對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及驗收意見進行公示。
一、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
建設地點:蘇州高新區滸墅關經濟技術開發區永安路122號,依托現有租賃蘇州寶進研設備制造有限公司所屬的微格產業園 C棟廠房,全廠占地面積18392.91m2,建筑面積18392.91m2,包括生產車間(二層)和辦公區、甲類倉庫、原料和成品倉庫等。
公司東側隔永蓮路為蘇州瑞瑪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南側為卓沛物流,西側為蘇州邦德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北側隔牌永河為蘇州寶進研設備制造有限公司。
項目性質:擴建
行業類別及代碼:[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建設規模和內容:項目實際建設取消配料區的通風設備、攪拌罐、研磨機等,依托原有,并取消玻璃清洗、高壓合片測試工序設備(僅保留高壓釜、空壓機等,無清洗及烘干設備);其他設置設備為小涂布設備的放卷、涂布、烘干和收卷單元,2臺等離子設備、碾壓復合、UV固化各1臺、激光切割機12臺、銅箔邦定機3臺、自動擦拭機6臺、高溫膠貼付機12臺、自動電測機6臺等裁切、電解質擦拭、封裝、檢驗設備,以及環測實驗設備為鼓風干燥箱1臺、冰箱1臺、循環柜55臺、冷熱沖擊試驗箱1臺、智能型氙燈老化測試機1臺、高低溫試驗箱1臺、恒溫恒濕箱1臺、高溫烘箱1臺、空壓機2臺、冷卻塔2臺等設備。
項目審批年產150萬平方米變色智能薄膜;主要生產工序為高分子材料、助劑、溶劑等合并的涂布液配置、ITO/PET膜的涂布+天然氣燃燒烘烤+收卷、乙醇擦拭檢驗、電解質碾壓復合、UV固化、裁切、乙醇進行電解質擦拭、封裝、測試(玻璃清洗環節取消)、檢驗、出廠。
定員和工作時數:公司原有職工100人,本項目新增職工60人;年工作300天,實行兩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運行4800小時;無食堂和浴室。
本項目環評及審批過程: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于2023 年11 月17 日獲得蘇州滸墅關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出具的投資項目備案證(備案證號:蘇滸管審項備〔2023〕199 號);公司于2023年12月委托蘇州市宏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編制《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項目于2024年5月10日取得蘇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審批意見(蘇高新管環審[2024] 061號);
項目主體工程與污染防治措施于2025年1月開工建設,2025年9月建設完成開始生產調試。
驗收工作的開展:2025年12月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委托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對其建成運行“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進行驗收監測,蘇州環優檢測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18日、2025年12月9日-10日進行了現場監測和環境管理檢查,根據監測分析結果和現場檢查情況編制該項目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氣監測結果
項目30m高DA001排氣筒外排非甲烷總烴、顆粒物、苯系物的濃度和速率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1標準,SO2、NOX濃度符合《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9-2022)表2標準,二甲苯濃度和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4041-2021)表1標準,異丙醇濃度和速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1/933-2015)附錄A.4C類物質標準;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標準。
由于本項目RTO廢氣處理設施收集的VOCs廢氣含氧量(來源于生產環節)可以滿足自身燃燒和氧化反應的需要,無需另外補充空氣,且出口煙氣的含氧量不高于進口廢氣含氧量,因此本次驗收監測數據以實測濃度為判定依據,無需進行含氧量折算。
25m高DA002排氣筒外排顆粒物、SO2、NOX濃度、煙氣黑度符合《工業窯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DB32/3728-2020)表1標準;
25m高DA003排氣筒外排顆粒物、SO2、NOX濃度、煙氣黑度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1標準;
核算項目外排顆粒物、非甲烷總烴、SO2、NOX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總量控制要求。
項目廠界無組織監控點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濃度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限值;臭氣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二級標準;
廠區內車間門口、危廢倉庫門口、化學品倉庫門口外1米處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代表點1h平均濃度和一次最大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
2、廢水監測結果
公司廠區污水總排口(DW001)外排pH、COD、SS、氨氮、TP、TN濃度日均值符合《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表1中間接排放標準;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符合《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9731-2020)表2“電子元件—其他”標準值0.2m3/萬只產品標準。
核算項目外排COD、SS、氨氮、TP、TN的量符合環評提出的擴建后總量控制要求。
3、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廠界噪聲排放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本項目產生的固廢有效處置,零外排。
二、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蘇州高新區滸墅關經濟技術開發區永安路122號
聯系人:劉工
聯系電話:0512-66160719
郵編:215000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 (1)請公眾提供個人準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職業、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聯系電話;
? (2)根據您掌握的情況,認為該項目運營對環境質量造成的危害/影響方面及程度;
?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該地區建設該項目;
? (4)您認為該項目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影響程度;
? (5)您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 (6)從環保角度出發,您對該項目持何種態度,并簡要說明原因。
四、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 ? 公眾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提供意見:
?(1)通過Email方式
?(2)直接打電話的方式
?(3)寫信的方式
五、公示時間
?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驗收調查機構提出寶貴意見。
《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公示期: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11日。
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pdf
光羿智能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年產變色智能薄膜1500000平方米新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版).pdf